3 ~+ ?* [3 `) X# b n I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》的规定,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,1996年在全国推广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工作,几年来做了大量的实质性的工作。4 i* m9 Z% r9 F0 f D7 b
秘书职业资格证书是1997年劳动保障部推出的第一个全国统考秘书职业资格证书。证书适用范围从事办公室工作、日常事务性工作、协助上司处理工作、为上司决策及实施提供服务的从业人员。秘书资格证书全国统一鉴定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管理,是国内唯一的秘书从业人员资格证书。全国统一教材、试卷、考试时间,证书全国通用。 ! }# L1 U u- o
获取秘书资格证书的申报条件:
0 G) o3 }: N( x+ u8 j: p 五级秘书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:
8 o0 M I Q4 [& o (1) 经五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 (2)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。 3 C O+ Q- {7 ~; |
四级秘书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: (1)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,经四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 (2)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。 (3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 (4)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、以四级秘书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证书。 7 n) f8 o3 `5 Z% _
三级秘书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: - t* i$ r# ~7 C2 ^
(1)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三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 (2)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 (3) 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,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
1 e- s, [" \# k0 d# \6 g 二级秘书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:
0 [& v7 P |- ^8 m( E6 C+ }. q (1)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二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 (2)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。 (3)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,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 * @( H/ D; H0 k! R' N/ l
培训教材及教授内容:
0 E' K1 J: W/ y6 T- x2 } (一)秘书职业考核的内容以《秘书国家职业标准》和《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》为依据。 (二)秘书职业考核的内容包括职业道德、基础业务素质、案例分析、工作实务等四个基本内容。 (三)涉外秘书增加外语考核部分,秘书职业资格二级增加业绩评估范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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