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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公文写作] 老秘答行文主体方面的不规范做法有哪些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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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老秘 发表于 2012-6-5 20:44:0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 
公文写作培训班
网友问题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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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_# l0 {# P. ?, _( V! N1 w行文主体方面存在的不规范做法有哪些?请举例说明.# d5 }6 o1 F2 y2 w

' T7 J4 f) h# ~老秘观点:/ j# @( N* j1 V% e1 N

+ i) j  j/ e; Y     (一)越权行文5 V3 F, w9 ?! ~% R% R% |1 u
        1.部门内设机构行文
$ E8 I/ [4 `& p; z0 ]" b! D! }* B$ S, H        目前,由于一些体制、机制方面的问题还没有完全理顺,也由于一些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原因,部门内设机构越权行文现象较为普遍,正如 2000年10月8日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所指出:“部门内设机构越权发文现象十分突出,成为文件过多的主要原因。”为此,《通知》还严肃指出:“严格控制部门内设机构发文。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(室)外,不得对外正式行文。冠有‘中华人民共和国’字样、代表国家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内设机构,可以对外行文,但必须严格限定在职责范围内。各部门要加强对内设机构发文工作的监督检查,发现擅自对外的正式行文,要立即予以撤销。” 国务院各部门作了表率,各级各类有关部门就应上行下效,有禁则止,部门内设机构对外行文,应从此杜绝。' [/ W" B! e* m3 \
        2.上级部门向下级机关正式行文
* J: {  h9 x! {" D+ k! K0 n        “条条块块”纠缠不清,关系不顺,致使一些业务主管部门向没有隶属关系的下级机关发布命令、指示,或其他指示性文件。这也是在行文主体上不规范作法的一个较为严重的方面,为此《通知》指出:“各部门要严格控制向地方政府发文。除与地方政府商洽工作、征求或回复意见外,未经国务院批准,各部门一般不得向地方政府正式发文。” 同样道理,此类行文亦应禁绝。
% m2 B# Z9 l8 O! C( L        (二)非同级机关联合行文
0 U( V7 U' `! ?  T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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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彩评论1

正序浏览
桌球小子 发表于 2012-6-20 17:51:36 | 显示全部楼层
 
公文写作百法例讲
有利于将公文写得言简意赅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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